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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税务局(CRA)确认香港中文大学为认可国外大学

2011年4月12日



香港中文大学(中大)在过去四十多年茁壮成长,今天已发展成为一所卓越的高等学府,实有赖中大各校友及社会贤逹过去鼎力支持。为促进与来自加拿大的校友和友好之间的更紧密联系,香港中文大学已获加拿大税务局根据加拿大《入息税条例》(Canadian Income Tax Regulations)第3503条确认为合资格的国外大学,并已根据枢密院颁令P.C. 2010-551于《入息税条例》列表八列载。现在加拿大任何人士或机构捐款予中大,均可根据加拿大《入息税法》(Canadian Income Tax Act) 第110.1(1)(a)(vi)及118.1(1)(f)条于加拿大报税时凭正式捐款收据申请扣除。

中大欢迎各界友好支持中大各项活动及计划,捐款支票抬头请填写「香港中文大学」,并连同填妥之捐款表格邮寄至拓展及筹募处(地址: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行政楼LG2室)。

如有任何查询或欲进一步了解捐款支持中大,请联络拓展及筹募处,电话:(852) 3943-8648,或电邮至
oia@cuhk.edu.hk